起全国范围内正式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现公布自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自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究竟如何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建设工程教育网为您分解。

  一级建造师办理电子注册证书的意义

  1.办理注册实现零等候、零费用、零跑腿,为工程技术人员执业提供便利。

  2.证书   一建电子注册证书的具体实行内容包括哪些?

  1.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标准执行。

  2.全国范围内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加贴防伪贴;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证书。

  3.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并行使用期间,其注册编号同时有效。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4.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实现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审批许可、项目管理、行业监管等环节的应用。

  开展延续注册的注意事项

  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2.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3.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至65周岁当日。

  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天。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   4.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注册专业有效期等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信息为准。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重新下载。

  怎样申领和使用电子注册证书?

  用户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加注/查看电子证照。

  步骤:用户登录→实名身份认证→证照加注→下载电子证照

  以上就是关于一建电子注册证书使用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建设工程教育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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