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选拔专业所需生源,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4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说明:
1.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含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3个专业。
2.录取进入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不分具体专业,原则上第一学年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
3.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命题工作组、考试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
1.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领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各工作小组的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策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3.命题工作组
工作职责:学校自主测试的命题及自主测试评分细则的制定。
4.考试考务工作组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自主测试工作,并负责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事项。
5.录取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自主测试程序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和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且已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还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测试。
1.测试时间
自主测试分为年3月5日上午、3月5日下午、3月6日上午、3月6日下午四个时间段进行。
每个考生参加的具体时间段由考生于年2月22日18:00-23日17:00在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